2015-11-13来源:本站采编
一、用工单位
蓬溪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服务参保人员就医过程,密切医保经办机构与“两定”机构、参保人员之间的联系。
工作地点:县医保局及定点医疗机构
三、用工方式
被选用人员将与县医保局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四、相关待遇
驻院代表被选用期间经济待遇由“基本工资+奖金”组成,基本工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每年度可视县平工资及行业工资情况相应调整),奖金由县医保局结合每月履职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实行“按月发放+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平均月工资总额约2000元,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五、选用条件及人数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临床工作经验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并优先选用。
(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能力及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选用人数:4 人。医学及护理类4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开始于2015 年 11月16日8:00,止于2015年11月20日18:00(现场报名限于报名期间内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蓬溪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股。
(四)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0825-5434606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蓬溪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入职培训等环节。
(二)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驻院代表选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附件:1、《驻院代表选用报名登记表》
蓬溪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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