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3来源:本站采编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察情况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小分队分散方式引进的相关要求
小分队分散方式引进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对引进对象的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各环节的工作。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区)(含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其他市市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8、市、县(区)两级政府大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以促进我市高科技创新和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在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其工作经费由市级政府、企业税收受益县(区)政府和企业各按三分之一比例给予兑现,其他待遇由企业自行协商;其他高端人才在创新型、高新技术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由企业税收受益政府给予每名引进人才3-5万元的补助。
凡在我市工作的引进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区)财政分级拨付。
(二)提供住房便利
凡在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的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性住房;若提供周转性住房有困难的,对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600元的租金补贴,对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相关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要在城区购买住房的,按引进人才购房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政策购房后,不再享受住房租金补贴。
(三)工资待遇
1、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确定工资时,按下列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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