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其中:文秘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文秘人员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秘、法学、法律专业。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工作时间满5年(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16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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