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2015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暨原件校验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一)2015年都江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2015年都江堰市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优秀或服务期间受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订的志愿者服务协议、志愿者服务期间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2寸)。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原件校验,并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依次递补人员应于2015年11月12日17:00前提交原件校验材料,经复审合格后入围面试。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程序。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的不再递补。
(五)原件校验合格后,交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六)其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定向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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