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来源:本站采编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审计局人事科(广安市政府12楼)。
3.联系电话:0826-2330389 18982675128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广安市审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财会、计算机以及电子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维护和网络管理等工作能力(见相关岗位条件内容),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审计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568113(市审计局纪检组)
2015年10月30日
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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