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4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4)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职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必须相对应)。
报考定向崇州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崇州市的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经崇州市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00:00至11月16日23:59。
审核照片:2015年11月2日09:00至11月16日17:00。
资格审查:2015年11月3日09:00至11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2015年11月3日09:00至11月17日23:59。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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