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来源:本站采编
十、聘期待遇及政策
此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全部纳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首次确定工资时,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2.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
(三)特殊岗位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级财政提供的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费,并按月匹配一定数额的特殊岗位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所从事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负担。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费。安家补贴费的拨付方式为: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者,工作满一年,拨付40%的安家补贴费;工作满两年,拨付10%的安家补贴费;工作满三年,拨付10%的安家补贴费;工作满四年,拨付10%的安家补贴费;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之年,拨付剩余的全部安家补贴费。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拨付。
(四)其他待遇。1.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县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对象进行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破格提拔。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县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县就读的,免收除规定学杂费以外的各类费用。
十一、聘后管理
(一)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及聘用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及我县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逆向调动和调出县外。服务期不满5年的,引进人员须一次性交纳不低于2万元的违约金(具体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并退回已领取的安家补贴费。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切实提高本次考核招聘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1281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电话: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5043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1629
威远县教育局:0832-8222295
附件:1.《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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