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社会治安管理、整治交通秩序、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3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自愿从事公安辅警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吃苦耐劳,会做群众工作,善于管理;
3、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双眼裸视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18-40周岁(1997年11月1日前出生至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会写作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经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从事辅警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
报名地点:大邑县公安局门卫室。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所在地无违法犯罪证明,经审核后,填写《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五、聘用合同签订
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后,从事辅警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转正后由单位统一购买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六险一金”,实行绩效考核机制,月收入不低于2400元(含“六险一金”),每年由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咨询电话:88293015。
大邑县公安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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