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要采取面试(说课)方式进行。每个职位择优确定协议人员。考核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简阳市教科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已签定聘用协议的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须在签定聘用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向简阳市教科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参加资格复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统一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12个月(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符合《简阳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享受《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流调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简阳市教科系统2015年选聘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职位表
中共简阳市委组织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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