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1.笔试
艺术类硕士研究生(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后再择优进入面试;其他应聘者(含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综合面试方式。
(二)考核时间
由人事处、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到学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15年11月下旬、2016年1月下旬、2016年4月下旬共三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届时的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每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我校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聘用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签约、聘用等手续。
八、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电话:028-84768068
传真:028-847606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中国硕博英才网”)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及校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师范大学
二O一五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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