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我市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一)。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万源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2名。具体岗位见《万源市部分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万源市2015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万源市外的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已婚人员报名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局)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需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核实资质真伪,并在《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打印注册信息,并加盖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谈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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