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字〔2014〕75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服务蓬安县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职责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垮区域农业作业。 |
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劳动保障服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15年9月30日前已满一个服务期及以上、考核合格仍在我县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服务人员,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已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蓬安县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蓬安县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本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主管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和有无违反报考相关规定的证明。
4、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蓬安县乡镇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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