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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0-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印发<都江堰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都人社发〔2013〕78号)、《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我市2015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40人。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2014年12月1日前服务期满志愿者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40人(其中,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10人)。

(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按笔试总成绩取前10名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再进行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第10名出现并列,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并列人员须进行面试,若面试成绩又并列,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以笔试、面试、加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通过笔试未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将其笔试折合成绩纳入2015年服务期满的其他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笔试折合成绩总体进行排序,按成绩排名及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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