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2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八、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蒲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28)88550730
蒲江县纪委(监察局) (028)885222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50355。
附件: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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