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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2425303

(三)报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考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在2015年 11月5 日前完成。

六、体检工作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察

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在2015年11 月20 日前完成。

八、公示和调动

对拟任职(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

十、其他事项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报考者本人通讯不畅,无法正常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附件: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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