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
五、考核招聘
公开考核招聘方案根据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于2015年10月12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体育局网站上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体育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资格证书、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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