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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拖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8-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和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t.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部门6个,招聘名额61名。详细情况见《布拖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详细情况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面向布拖县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迁入本县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考生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年龄18—35周岁(1980年9月8日—1997年9月8日期间出生);

(6)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有涉毒行为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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