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1来源:本站采编
2.报到时须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到时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和报到证。
3.新录用考生凭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手续前往工作单位报到,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为社会公招,报名考生简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成绩、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拟录用情况等信息另行发布。
(三)拟录用的考生,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的考生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五)考生在报考工作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5年,期间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六)用人单位对本简章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务必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信息差错而对考试或录取等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凡考生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四)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宜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http://www.ybxww.com/yanc/)发布,考生请按本简章告知的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用人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831-2338510;
(二)报名监督电话:0831-2337784。
2015年8月21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