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1来源:本站采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局维稳工作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警人员的辅助作用,确保自流井区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自流井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十名男性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 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自贡地区户籍;
3、身高不低于170cm,身上无纹身;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自流井区公安分局巡控大队(檀木林老市公安局内)
联系人:曾警官,联系电话:4703165,13890093402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2张,退伍军人须提交退伍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
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目测,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由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拟定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
(三)体能测试
入围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自流井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保安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一个月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待遇
招收的协警在实用期间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收入能达到1700元左右,工作期间由单位提供免费工作餐。在签订合同后由分局保安公司统一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生育险等五险。
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负责解释。
自流井区公安分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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