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1来源:本站采编
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邛崃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9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5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本市以外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3年7月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实职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经当地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后方能报名。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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