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1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观音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宜宾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宜宾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ybxrj.cn)同时发布)。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宜宾县观音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名额共1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县观音镇201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求职人员(宜宾县范围内劳动保障协理员除外)。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人员必须是宜宾市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在上岗前取得相应学历)。报考者的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9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宜宾县观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宜宾县观音镇南华街三溪口观音镇综合文化站二楼)。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原件。
4.资格审查:由观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考评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
6.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领取准考证
考评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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