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来源:本站采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报考乡镇学校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4日(工作时间内)。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工作时间内)。
3、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至8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政府大院)。
(三)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报考相关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含续聘合同)、年度考核表等有效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张,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每位报考者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
3、报考者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报名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五)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岗位,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总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于考试前2天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成功者,在报名时间结束后次日下午16: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所有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乡镇学校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考生采取《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成绩计算
1、报考乡镇小学校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小学《语文》×50%+小学《数学》×50%;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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