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来源:本站采编
3.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上述招聘考试成绩按照计算公式算出最终结果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当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经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按照招聘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待遇按《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由负责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过程监督。
(二)按照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8937 、5201157。
监督电话:5108778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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