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笔试由南溪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5日(周六)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统一于2015年7月26日8:00在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厅内)公示。
(二)面试。面试由南溪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对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2015年7月26日8:00-9:00 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厅内)。
3.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调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对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素质情况确定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
六、考核
考核由考调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结束,根据综合考核和政审情况决定考调人员。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区人社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调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3333346 监督电话:3330479
2.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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