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3来源:本站采编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公示和调动。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请报名时附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中共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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