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0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1、笔试。按报考人员与选聘岗位3:1的比例开考。笔试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为指导,测试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积累和能力水平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前5名入围面试(入围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分占总成绩40%。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个人综合素养、岗位基本素质等,分竞职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分别占60分和40分。面试分占总成绩60%。
(1)竞职演讲:应聘者根据个人及竞聘职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竞职演讲稿,向面试小组进行限时演讲,由面试小组评分。
(2)答辩:应聘者根据面试小组问题进行答辩,由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者应聘动机、专业素质、综合素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组织考察对象。
1.考察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着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试成绩仅作为聘用依据之一。若在考察中发现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者存在不适合岗位履职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试聘用推荐资格。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择优提出试聘用建议,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试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试聘用手续。
2.县外报考人员的在职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县级教育、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盖章);列为试聘对象的应在拟聘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选聘单位要求配合办理跨县调动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选聘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获试聘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岗,接受岗位培训,并在县教体文广局领导下参加学校筹建相关工作。
5.获试聘用人员从试聘用文件确定时间起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正式聘用相应人事手续,聘期三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属本县的退回原学校或安排到县内缺编学校任教;属县外但愿意留在本县内学校工作的,可安排到县内缺编学校任教,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兴文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588号二楼)
(三)笔试
时间:2015年7月16日9:00-11:00。请报考人员7月15日16:00—18:00到县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领准考证。
地点:城西学校。
(四)面试
时间:2015年7月17日8:30:18:00。
地点:见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j.com)面试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831-8826587 (县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
监督电话:
8829924(县教体文广局纪委)8826587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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