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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荣县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1)

2015-07-1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荣县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5年7月22日前提供。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荣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荣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7名,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荣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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