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0来源:本站采编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6.费用:本次选调免收笔试费、面试费、体检费,其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领取准考证
7月17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笔试科目:分为《现场命题写作》和《材料组合能力写作》两部分,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
2.笔试方式:分上、下午进行。《现场命题写作》测试为闭卷。《材料组合能力写作》可在选人单位提供的计算机上查阅相关资料。
3.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公布。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成绩=《现场命题写作》成绩×20%+《材料组合能力写作》成绩×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宜宾县党建网(www.ybxdj.gov.cn)上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天在报名地点领取。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计分:面试得分=(所有评委评分之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得分公布:面试得分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五)综合加分
报考人员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表彰一项按以下标准加分:县级加0.5分,市级加0.7,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3分,同一表彰项目按最高层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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