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
事业 |
四川省宜宾市真武路36号 |
为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建设提供服务。水利电力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水资源论证,水保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岩土建材试验检测,水利电力建筑及基础钻探技术咨询。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学历学位证书且完全符合《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宜宾市真武路36号(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831-8211743,8226713),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7月14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规定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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