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0〕77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泸委办[2010]72号)文件精神,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选贤任能,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调进4名安监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科员4名(参公管理):1名综合安全监察执法岗位,2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察执法岗位,1名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岗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在职人员中按照1:2的差额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职位条件
综合安全监察执法科员职位的选调条件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学安全工程、法律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人选优先,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5月31日)。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察执法科员职位选调条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人选优先,具有3年以上危化或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5月31日)。
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科员职位的条件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学矿山采掘、机电、通风、地质等相关专业的人选优先,具有3年以上矿山或综合安全监管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5月31日)。
四、选调人员待遇
按泸州市现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4日-6月29日17:00止(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国窖大桥旁兴泸龙泉大楼507办公室),联系人:苏玲、杨蕾,电话:3108546,传真:3105569。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简历,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好《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安监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粘贴照片),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能证明本人真实水平和能力的各种证书、市级以上主要刊物发表的文章、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报名。
六、选调办法
通过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被选调人员须在市安全监管局试用3个月,然后根据工作情况,再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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