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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直接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5-06-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综合科1人,工程建设科1人,孵化科1人(系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学历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原件为准;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26日,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6 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党政办办公室,(地点:泸县工业园区D区)。咨询联系电话:0830-3306770。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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