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以下称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考核招聘范围、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⑵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经权威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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