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8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本次选调工作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区党工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工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绵阳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 0816-2532420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5年6月17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