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来源:本站采编
四、开考名额和考核方式
(一)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引进名额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引进名额的,引进名额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岗位1开考名额少于引进名额的,其剩余引进名额可调剂到岗位2使用。
(二)考核方式。岗位1采取单独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岗位2采取集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生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
(四)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待遇。
(二)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三)所有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