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公开考核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第三 人民医院 |
事业单位 |
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从事医疗与护理、康复与预防保健、相关专业大中专临床实习、医学研究与相关培训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方式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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