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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公开考调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3)

2015-06-12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农工委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为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青川县委农工委组织实施。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委农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1951

中共青川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0839-7202515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青川县监察局 0839-7202492、0839-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839-7202478。

附件: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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