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来源:本站采编
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考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主考机关组织调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除政策规定外,乡镇事业单位的受聘者在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028-26920552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028-26216000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 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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