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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布拖县公开招聘公安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6-05来源:本站采编

2. 报名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每名应聘者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

(二)领取准考证

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用于笔试和体能测试,请考生妥善保管。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6月24至25日,过时未领,后果自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语文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别为男800米、女400米跑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计分方式以公安机关体能测试计分法计分。

(三)加分条件

以下人员经考试成绩折合后,总成绩加分(个人合计加分不超过5分):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军人加3分;一级士官加5分;警察院校毕业生加5分;二级以上士官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并达到合格后,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人员加5分。

五、体检及尿检、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以年龄较小者优先确定;加分后,总成绩相同的,以考试成绩确定;)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尿检及考察程序。体检、尿检、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尿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尿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来自主选择岗位后,由布拖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以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布拖县公开招聘公安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布拖县委政法委:0834-8532585

布拖县公安局:13508208194

监督电话:

布拖县纪委:0834-8531143

附件:布拖县公开招聘公安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布拖县公开招聘公安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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