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 招聘名额
书记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文科及社会管理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2、岗位条件
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运用知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12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4、考务费:100元。
(二) 资格审查。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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