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 span="">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二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6月1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于2015年6月18-19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6月23日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经开区监察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7月1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的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因未达上述分数线不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2.资格复审经开区党群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5年7月上旬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制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5年7月中旬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工作性质采取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见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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