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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15上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面试成绩×50%。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基础知识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技药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三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技药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6月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涪城区文庙街8号510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2015年7月1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按照招考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以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7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进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须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六、体检及考核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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