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回族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我县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比选2名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比选回族副科级领导干部共2名。
二、范围及条件
(一)比选范围
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岗位转岗竞聘人员)选拔。
(二)比选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以下资格:
(1)年龄35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民族为回族;
(3)报考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者,须任科员级职务3周年以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须任相当于科员级职务3周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7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任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5年5月29日至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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