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雅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工资、补助
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发放3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安家补助费的20%;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本岗位工资等福利待遇外,另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人才津贴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分3年发放到位。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所招聘人员的相关补助标准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市级部门(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等工作。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服务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杨理梅,0835—2852155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洪昌,0835—2223370
(四)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雅安市201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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