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后,资格审查单位可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相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于6月4日—5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证明;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验证明。
对于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30:1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对于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0:1及以上的岗位,主管部门(单位)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笔试时间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不收取笔试费用。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资格复审或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在2015年7月10日前结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应于7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8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