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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5-05来源:本站采编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5月6日至5月13日(5月13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上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5月12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5月14日(5月1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5 年5月25日至5月29日(5月29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读院校开出的在读证明材料。

3、报考者在参考期间(含体检、政审、选岗、签合同阶段,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4、报考者在参考期间,请留意内江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资格复查、面试、体检、选岗等一切事宜都在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6、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都采取的,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各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由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中县人社局、资中县纪委指导和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一般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60%和40%(不考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2、笔试范围:

(1)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参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2)专业科目笔试的具体测试方向详见《二O一五年上半年资中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2分的加分政策,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2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资中县政府大楼9楼,资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2-560809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各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加分。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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