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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

2015-05-05来源:本站采编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处证明材料原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2:00。

2、面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教学楼教室或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的招聘会现场。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讲课和提问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讲课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内容为学院招聘专业课教师相关知识和本专业相关知识。考聘者对面试者进行逐项评分,然后确定出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分数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四)考核

成立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面试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六)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1246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51136,0832-2260269,0832-22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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