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4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华蓥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华蓥市人事调配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下同)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详见《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三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5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80年5月30日之后,以此类推。
4.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5.在华蓥市乡镇(街道)工作未满3周年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8:30至5月15日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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