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新县城行政中心A号楼3楼A0305室)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公开考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考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屏山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须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近4年年度考核表或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及考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此次公开考调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调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实际参加公开考调面试的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比例;仍达不到2∶1比例,调减相应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调名额等额确定拟考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学历层次及年龄大小确定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拟考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考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调动
拟考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中共屏山县委党校:0831-5720749
屏山县广播电视台:0831-5722272
屏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31-5720831
屏山县农产品质量监测站:0831-5721847
屏山县烈士陵园:0831-5700060
屏山县财政局:0831-5705218、5705200
屏山县审计局:0831-5700059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700223
附件:1.屏山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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