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从事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团结同志等。
2、业务素质:具有适应工作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5、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法学类(专业类)。
8、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9、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6、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4月30日(8:30—12:00,14:30—17:30)。(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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