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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何锡军 13890501588 0832-8223683

熊 涛 13990525280 0832-8224758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资料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招聘岗位有6人以上(不含6人)应聘的,确定6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只有6人(含6人)以下应聘的,全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将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正式决定后通过电话及邮箱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只有1人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相应面试人员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三个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在面试工作结束的7个工作日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水利网站上公告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考核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水利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后,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附件1: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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